
浦安监字[2007]4号 
关于近期我区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工商局、开发区、珍珠泉管委会、三桥开发区: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但进入5月下旬以来,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呈现出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势头,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很大损失。现就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1、2007年5月22日11时左右,南京丹玛特服饰有限公司(秦淮区企业),承租浦珠北路110号约300m2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做服装打样车间。工程结束后又让暂住在本地的王磊夫妇安装二楼走道上的雨棚彩钢瓦。作业中,王磊使用电钻的电源线与自制“人字”铁梯接触带电,经抢救无效身亡。王磊不具备电工作业资质,缺少用电安全防范意识,作业前没有检查电线是否安全,作业时未穿戴防护用品,公司施工监管不力。 2、2007年6月11日17时35分左右,南京业杰钢结构厂承包南京永华船业有限公司330英尺38#甲板驳中舱建造工程。由于,工程即将完工,林其根在舱内(舱内高度约6米)距舱底约4.2米的高处,用氧焊割开铁制跳板(长约3米,宽0.4米)后,掀入舱底时,不慎坠落舱底,经抢救无效身亡。作业时,林其根头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作业场所没有其它防护措施,企业对现场作业监管不力。 3、2007年6月14日9时30分左右,南京栖霞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栖霞区企业),在红太阳商业大世界变电所东北面约100米处,对110千伏大高线,热浦二号线由架空线改为地缆线的拆线施工中,一根架空线落在下方10千伏沿江线上。由于,安全防护措施未到位,部分间隙过大,造成在地面收线的工人臧印龙不慎触电身亡。公司在施工中,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同时,瞒报事故。 4、2007年6月26日8时15分左右,在南京欧利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桥林镇企业)的冲床车间,叉车操作工莫斯荣用叉车(厂内苏A-15547),调整冲床位置时,钢丝绳从叉车上脱落,致使重约1吨的冲床向右侧倾倒,将冲床右侧扶冲床的叶连玉砸倒,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故中暴露出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叉车移位中方法不当。 5、2007年6月30日16时50分左右,浦口区同心建筑工程公司(江浦街道企业)在对星甸镇卫生院门诊楼进行外墙粉刷施工中,胡星发和李静才站在一块距地面高约4.5米的木跳板上粉墙时,木制跳板突然断裂,两人摔落地面,胡星发经抢救无效身亡,李静才受轻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站在距地面约4.5米高的跳板上施工,下方竟未安装安全网。同时,胡星发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上述5起生产安全事故充分反映出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落实。具体表现在一是职工在生产作业中自我保护意识差;二是企业对生产场所监管不到位,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扼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1、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事关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单位要从建设“平安浦口”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上述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以整改,杜绝上述事故的发生。 3、根据宁安委[2007]4号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夏季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非煤矿山、造船,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禁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无证上岗;露天、临时用电场所的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对易燃易爆场所和露天高大生产设备做好防雷击工作。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安全到位、验收到位、确保整改效果。 4、针对夏季高温,各级、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休息场所、茶水供应、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的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新颁发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对职工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生产中“三违”行为的发生。 南京市浦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