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
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知
各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中共中央2010年6月4日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下面就学习贯彻好《条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带头学习,熟练掌握其基本内容;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有条件的单位可自行组织培训。
二、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新《条例》,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抓新《条例》的学习贯彻与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要根据新《条例》要求,认真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党组织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工委将适时对新《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标准化管理考核和“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内容。各机关党委、直属总支对所属支部贯彻执行情况也要加强指导和检查。
各机关党组织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7月26日
主题词:《条例》 学习贯彻 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