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1+3”安全监控
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市列管考核单位:
自省政府部署“1+3”安全监控体系推广工作以来,各地、市有关部门和列管单位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委字〔2010〕8号)要求,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抓好动员发动,组织推广落实,工作初见成效,但就目前情况看,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 “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的的通知》(苏安办〔2010〕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工作重要性认识
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构建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推广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明确推广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将推广工作摆上工作议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全面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把推行“1+3”作为衡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准,搞好督促检查,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工会要立足于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引导职工积极投身“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成为“事故隐患群防群控、生产安全共建共享”的主力军。各级安监、工会要与负有安全监管和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的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1+3”的主要内容、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推广氛围,不断提升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级安监部门要会同工会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推广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推广工作更加扎实,更富成效。同时结合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安全社区创建、“安康杯”竞赛等工作,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加强案例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杜绝习惯性违章,减少不安全行为,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为“1+3”安全监控体系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1+3”安全监控体系推广工作的目标考核
按照省政府最新要求,2010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要做到全覆盖,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推广覆盖率每年递增30%,3年内实现全覆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广目标,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要在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推行“1+3”的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的范围和推广要求,加快试点,分步推进,确保实效。要将推广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中,一级抓一级,确保全省三年推广目标的完成。
四、及时总结,查漏补缺,不断推进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今年以来开展“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规划好明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2010年“1+3”安全监控体系推广工作总结及“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情况考核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市安委办。
联系电话:83630320 83630321(传)
电子邮箱:ajfgc@nj.gov.cn
附件:
各区县(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情况考核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