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安委办将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苏安办〔2010〕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进行跟综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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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市政府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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