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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审查我市新申报的三级安全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扎实推进我市各行业“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令第20号)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月3日,在市安监局张跃进副局长的陪同下,由刘振田书记带领的省局审查组,对我市新申报成立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和“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申报准备工作进行了审查。
  “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是在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梳理矿山受训人员,促进持证上岗的基础上提出的申请;而“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培训机构,对解决空调高处架设,危险性高而受训不规范的问题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
  审查组一行在认真听取了两个单位各项工作的筹备和单位概况后,对两家单位的组织机构、制度规定、师资力量、教学场地、设备设施、实操场所、后勤保障等办学条件进行系统全面的审查,肯定了两家单位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在汇总审查意见后,刘振田书记指出:南京市安监局积极推进机构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值得肯定和赞扬,通过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大型企业、高危企业取得资质开展安全培训是件好事,能够突出针对性,又有利于企业生产秩序。刘书记还殷切期望两个单位高标准、高起点地建设好、管理好培训机构,在取得资质后,积极开展上岗培训,严把教学质量关,要在推进企业内部全员培训中承担起任务,更好地发挥作用。


                              (教培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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