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安委办将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苏安办〔2010〕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进行跟综督办。 下载网址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市政府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