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和处置办法》宣贯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举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宣贯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的通知》(安宣教[2010]10号)的通知精神,为帮助企业进一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决定于2010年5月14-17日在南京举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宣贯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积极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宣贯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的通知(安宣教[2010]10号)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