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监字〔2010〕49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工作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
各区县安监局:
为方便企业取证,便于区县监管,市局决定自2010年起,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各区县普遍设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点。为把这一工作做好,以规范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点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现将《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点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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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 工作点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