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监字〔2009〕200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市局各处室、江北分局、监察支队、宣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现将《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局政策法规处联系。
下载文件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市检察院 市监察局 市法制办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