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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监字〔2010〕34号
转送《市政府关于同意栖霞丁家庄危险物料 输送管线重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的函
各有关单位:《栖霞丁家庄危险物料输送管线重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宁政复〔2010〕13号),现将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转送给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抓好落实。附件:1、《市政府关于同意栖霞丁家庄危险物料输送管线重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2、《栖霞丁家庄危险物料输送管线重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印发 共印1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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