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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依法查处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社会中介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事故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检查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督察和查处;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投拆和上级或同级政府部门交办移送的案件,以及迟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专项监察工作;参与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监察检查工作,做好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5-83630337(综合科) Email:ajzd@nj.gov.cn

江北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方针政策;监督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依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省市政府方针政策情况;2、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护情况;4、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防护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行政处罚;协调两园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两园区管委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辖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5-58390565 (化工园区办公室)    Email:ajhgyfj@nj.gov.cn

  

教育培训处(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教培处:依法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督促区县做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中心: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教育培训考核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5-52347291(综合科) Email:ajjpc@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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