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监党组字〔2008〕7号
南京市安监局2008年反腐倡廉 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意见 局各处室、江北分局、监察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地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根据2008年局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意见和《2008年局机关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局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如下: 一、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切实履行领导职责 1、目标任务:局各处室、江北分局、监察支队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高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应急处(规划处)、人教处、江北分局、监察支队。 2、目标任务:加强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的学习,熟悉和了解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处室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强化对处室人员落实反腐倡廉规定的检查考核,增强处室人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责任处室:办公室、党总支、政策法规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应急处(规划处)、人教处、江北分局、监察支队。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自律意识 3、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和“融入基层,永葆先进”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处室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优良传统和廉政勤政教育,要求处室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撰写读书笔记、“我为廉政献言策”等多种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处室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12次。 责任处室:办公室、党总支、政策法规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应急处(规划处)、人教处、江北分局、监察支队。 4、目标任务:加强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局机关廉政文化内容。树立局机关廉政勤政先进典型标兵,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和收看廉政教育片,促进机关干部倍加珍惜自己的岗位和荣誉。 责任处室:监察室、党总支。 5、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推进年”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和联系点,制定可行的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多做好事,多做实事,切实解决基层和企业迫切需求和发展难题。 责任处室:办公室、党总支、政策法规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应急处(规划处)、人教处、江北分局、监察支队。 三、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倡导廉洁从政风尚 6、目标任务: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适时开展机关干部廉政谈话活动。 责任处室:监察室、人教处、党总支。 7、目标任务:加强对处室执行反腐倡廉规定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关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机制,针对处室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处室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处室:监察室、党总支。 四、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8、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局权力阳光运行工作,设立局政务大厅,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倡导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维护安监干部的良好形象。 责任处室:监察室、法规处、办公室。 9、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局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认真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严肃查处处室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处室:监察室、党总支。 五、加强监督检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任务 10、目标任务:建立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程序,聘请局行风建设监督员,对局机关执行党纪政纪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局机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处室:监察室、党总支、办公室。 11、目标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完善局机关处室季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处室领导和工作人员业绩评定、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根据不同情节作出处理。 责任处室:监察室、党总支。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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