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点开展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安监局《关于调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范围的通知》(宁安监字〔2010〕3号) 中的:还权于区县、放权于基层、帮扶到个人的要求,切实保障区县安监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的参与权、知情权、初审权,利于后续监管。切实保证从4月份开始,全市13个区县工作点的经营许可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市安监局于3月16日、17日在溧水组织开展了经营许可工作点培训班。各区县安监局三十多名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 市局刘照华副局长和危化处王斌处长到会并做了动员讲话,强调此次培训工作是立足于2006年经营许可工作点开始部分试点后,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市局危化处相关人员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梳理准备工作,对培训的课程和案例做了精心安排,希望大家学有所得。危化处在培训过程中对《关于印发〈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安监字〔2010〕49号)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材料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讲解,并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及相关行政文书做了操作说明。浦口区、六合区和溧水县安监局相关业务骨干,介绍了前期积累的丰富的工作点开展经验,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的解决方法逐一讲解。 通过培训,各个工作点的相关人员都进一步熟悉了经营许可法律法规、证书制作和档案归档要求等,了解了区县工作点的职责,为即将正式开展的许可工作奠定了基础。
(危化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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