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联合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的部署,为切实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市安委会决定于8月6日至8月11日组织一次联合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8月6日至8月11日 其中,6日上午栖霞区,7日上午六合区,下午浦口区,8日上午高淳县,下午溧水县,11日上午江宁区,下午雨花区。
二、督查内容:有关区县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开展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为: (一)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及开展工作的情况; (二)对六类车辆的排查摸底情况; (三)组织与车辆所属企业签订责任状情况; (四)组织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的情况; (五)组织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六)组织实施源头监管和路面监管的措施落实情况; (七)实地检查各地整治重点的有关情况。
三、参加人员:市安监局、市交管局领导各一名,市安委办、市经委、交管局、安监局、交通局、农林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相关人员各一名。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检查的人员于每天08:30在市交管局(白下路173号)门前集合,请市各相关部门落实督查人员,确保按计划参与督查工作,并请市交管局安排10座面包车一辆作保障; (二)请有关区县安委会对本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整理,做好汇报准备,并提前落实好实地检查的重点项目。
市安委会 二○○八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