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委字〔2006〕4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 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栖霞、六合、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 自2004年以来,我市开展的输油气管道各类违章侵占清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在输油气管道保护范围内违规种植深根植物,在输油气管道上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问题。为切实保障输油气管道的运营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安排和部署,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区要充分认识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切实加强责任意识,依据《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统一部署,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高监管效能。 二、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的力度。各有关区应尽快安排一次输油气管道隐患大排查工作,会同输油气管道管理企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于未及时进行整改、久拖不决的各类隐患,要积极协调,必要时可采取行政手段,予以坚决清理。同时,要督促在建工程建设单位,主动与输油气管道管理企业联系,确保在建工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施工。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防止新的隐患产生。各有关区应积极协同输油气管道管理企业做好沿线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沿线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输油气管道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觉维护输油气管道安全的法律意识,杜绝各类新的隐患的出现,确保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