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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三方责任”,提升“三个能力”这一主线,大力推进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行业领域基础不牢、措施不实、监管不力的问题依然突出。当前,随着冬季来临,雨雾冰冻天气增多,全市又将进入一个季节性事故高发的周期,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179号)精神,全面防范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现就深入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清形势,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当前,正值年终岁末和各项工作任务冲刺收尾、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各级领导干部活动相对频繁、精力容易分散,安全生产容易出现松懈麻痹、挂空档的敏感时期。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认清形势,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危机感、紧迫感,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要求,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部署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岗位严格冬季防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面压降事故,坚决防范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下决心下狠心排查治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11月初《市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字〔201143号)部署要求,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查隐患、查“三违”、查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确保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特别是对于今年以来市政府、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责任、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整改经费与时间“五落实”的要求,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限期整改,严防隐患酿成事故灾难。严格落实大检查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于检查中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和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限期整顿;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行政处罚或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对于检查中不履行职责,对隐患视而不见,最终酿成事故的,坚决追究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和政府的责任。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确保节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防事故和节日期间特点,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化工、冶金、燃气、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切实保障和维护好节日期间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

 

一是要强化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通等春运主管部门要制订完善严密的春运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精心组织春运期间的运力,强化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加大路面、水上执法检查、巡查工作力度,强化外地客运、货运车船安全管控,从严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以及无证无照非法营运、非营运车船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校车、渣土车、客运、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春运车船的检修、检验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船严禁参加春运,坚决杜绝故障车船载客营运。

 

二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特别是对26个“城中村”,要严格按照整治进度和责任要求,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年底前必须全部整治完毕。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是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坚决从严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销、私储、私运“四私”行为。要严格执行禁放区域和时间限定,严格落实大型活动、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是要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加大建筑施工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督促各施工企业认真做好起重、用电、装卸等设备安全检查和检修工作,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坚决防止违反施工规范抢进度、赶工程等现象,严防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恶性事故发生。

 

五是要加强非煤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深入做好非煤矿山冬季防事故工作,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全面加大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各类企业和单位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扎实做好冬季防事故工作。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六是要认真做好停产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处置及时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储备、执勤工作。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今冬明春  安全生产  通知                           

 

  抄报:省安委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1223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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