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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改和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18处重特大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14处,其余4处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今年,市安委会通过对各区县、各单位报送的隐患信息进行统计梳理和初步评估,决定对其中危险程度大、整改难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的省道246双望线胥河大桥等27处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特大隐患整改工作,将隐患挂牌督办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区县政府、各隐患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层层落实,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确保防范措施、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隐患整改督办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将把完成挂牌隐患整改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进行综合考评。
  二、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依法严格督促,及时掌握和监控事故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要完善隐患排查、评估、登记、报告和整改制度,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各区县、乡镇(街道)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评估,确定本级挂牌督办隐患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乡镇(街道)级隐患报所在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指导、督促各隐患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的统计报告、台帐建立、方案上报、整改进展、摘牌销号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无法保证安全、拒不整改隐患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应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隐患责任单位应当在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向监管部门申请验收,由监管单位组织具有资质的机构或专家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予以书面确认并销案,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直到隐患消除。
  三、跟踪问效,加强监督。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6号令)的要求,抓好隐患整改督办工作。跟踪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资金,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有效监控。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隐患所在企业和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义务,确保2010年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对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以及在隐患整改中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行政责任,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将有关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各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在整改挂牌隐患工作中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积极联动。对今年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任务,保证整改资金到位,整改责任到人。针对整改难度大,任务重的隐患要定期进行整改工作交流,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保年度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各区县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做好情况通报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安委办通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联系人:郑仁文 王晓军
  电 话:83630356、83630320
  传 真:83630321
  电子信箱:ajfgc@nj.gov.cn
  附件: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0年挂牌督办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表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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