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委字(2005)00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二月一日,蒋宏坤市长召开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对进一步吸取“1.20”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春节” 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扫除盲区,加强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对进一步加强“春节”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严禁“双超”。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堵塞长途客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的漏洞。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规违章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各单位要对所有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严格危险品的检测工作,严格对旅客携带的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查堵。市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强稽查打击力度,从严查处违章行为,确保春运道路运输安全。同时,加强内河、长江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打击和取缔私渡行为,打击“三无船和超载船”,努力创造一个“安全、优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冶金、建筑、非煤矿山以及水电、燃气、热力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反复深入细致地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要加强节日加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要亲自带班,各种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排队,建立档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该停业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切实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监控,制定和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城乡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确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区县要切实提高对做好社区消防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落实责任,明确社区消防建设的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社区消防管理措施。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派出所狠抓居民防火及“四小单位”(小工厂、小商店、小饭店、小作坊)的消防管理,狠抓社区的消防宣传工作,同时,公安消防机构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不留下火灾隐患,对于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区县要密切关注因为有限开禁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火灾,做到:准备充分、措施得力、发现情况及时扑灭火灾,将损失降到最小。 大型活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应具备与活动形式、参与人数相适应的安全条件。举办大型活动的方案和预防事故的预案必须齐全、完备和可行。二是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对活动的安全措施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三是严格审批、备案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主办单位的上报备案材料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尤其是对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要仔细研究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修改和调整。 五、严格值班制度,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和保卫工作。春节期间要实行单位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加强信息上报制度,落实事故专报,保证信息通畅。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并落实好处理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遇到事故发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在发生重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善后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蒋宏坤市长等市领导的指示,切实加强“春节” 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春节” 及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保障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春节”。 二○○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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