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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委字[2005]0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西气东输管道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栖霞、六合、江宁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局“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占压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安监[2004]112号)文件精神,南京市由市安监局牵头,迅速成立了由市公安、市总工会、江宁六合栖霞三区的安监局、化工园管委会等多家单位组成的违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1月至3月4日四天时间(行程达500公里),协同西气东输管理处与有关当地政府对南京境内的43处(新增3处)天然气管道违章点和隐患进行了逐项落实清除,收效显著。此次专项检查共察看违章点43处,现场已解决9处,初步达成意向性协议20处,需要查阅合同后落实责任的有14处。

  此次安全大检查,所有参检人员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检查组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在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的同时,就西气东输管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违章事件发生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调研,达成了一定的共识。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实要高度重视西气东输管道上的违章现状,充分认清其隐患的危险性。

  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内所输送的是高压易燃易爆气体,一旦发生泄漏,压缩气体就会迅速膨胀,释放大量的能量,引起爆炸、火灾,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对周围的环境和人员产生严重的后果。1989年6月前苏联管道泄漏,发生震惊世界的灾难性事故,死伤800多人;2000年8月美国墨西哥州发生天然气爆炸,造成10人死亡,爆炸后地面留下一道长25米、深6米的大坑。国内也已经发生了三次泄漏事件,损失与影响非常巨大。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天然气输气管线的重要性和危险性,要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对待这项工作,同时要将清违工作与党员的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区分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及时制定整治方案与实施计划,明确责任,确定完成整治时限。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订整治方案与实施计划,落实具体责任人和确定完成时限。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避重就轻,求真务实,力求实效。

  同时,在清违工作中,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拆迁补偿工作要有延续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核对拆迁补偿协议,严格按照南京市拆迁补偿办法执行。对符合补偿条件的要给予补偿;已得到补偿但未拆迁到位的要立即整改。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和监管力度,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清理违章和隐患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区域内的状况,制定出详细的整改计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要积极支持管道企业做好管道安全管理和巡线检查工作,以确保全面彻底地解决西气东输管道非法占压、施工等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市安监局将在五月份再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对做的好的区县和单位进行表扬。

  三、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线的巡查力度,强化规划工作,将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清违成本和难度,坚决杜绝新的违章和隐患出现。

  对于天然气管道的管理,关键要建立完善长效管理的机制,在违章现象开始出现时就立刻制止,将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事实证明,违章建筑或违章施工形成之后,拆违和弥补损失所要花费的代价比在一开始就解决要多得多,难度要大得多。天然气管道单位要加强管线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联系,避免新的隐患再次出现。

  涉及天然气管道的区政府规划部门在规划时,要充分了解天然气管道的走向,严格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要求规划建设项目,做到依法行政。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将保护天然气管道变成全民自觉行动。
违章和隐患的形成,一方面是少数单位和个人的法制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对危险性认识不足。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了解违章和隐患所带来的危害,了解法律责任,让全民自觉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从源头上减少违章行为。

  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探索管理新路,使天然气管道的管理工作走上良性运作轨道。

  在清理违章和隐患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天然气管道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联系,依靠地方政府,理顺各种关系;地方政府要把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中,同时积极与天然气管道企业沟通,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路子。

  管道企业要提高自身运行的工作能力,制订输气管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置警示标志要消除盲点,完善运行安全监测控制设施;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日常性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与沿线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确保西气东输管道的长效安全。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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