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委字[2005]26号 
转发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西气东输管道(江苏段) 违章占压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六合区、栖霞区、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京化工园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西气东输管道(江苏段)违章占压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05]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西气东输管道(南京段)通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清理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违章占压情况还未解决,请有关区政府按照省安委办的《通知》精神,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查清违章占压的根源,确保10月1日前完成违章占压清理工作。同时加强同西气东输管道保护企业的联系、沟通,建立西气东输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新的违章占压情况的发生。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