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委字[2005]27号 
关于成立“7.11”淹溺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5年7月11日凌晨1时左右,在南京市秦淮区五一沟水系整治工程卡子门广场工地,南京振高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淮区五一沟整治工程二标段项目部在进行顶管施工作业时,因连续暴雨,造成顶管作业下游出口围堰突然漫水,河水大量倒灌涌入上游沉井,致使当时在顶管深处作业的三名施工人员被困,至中午12时前后,三人先后被打捞出水,证实已全部死亡。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吸取事故的教训,受省安委会委托,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7.11”淹溺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丛跃滋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张斌杰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张跃进 市安监局二处处长 胡文续 市安监局二处副主任科员 张剑峰 市公安局二处副科长 卢宝钧 市公安局二处主任科员 帅小平 市总工会副主任科员 周荫庭 市监察局处长 朱家祥 市建委基建处处长 纪维扬 市政安监站副处长 吴 克 秦淮区安监局局长 刘继宁 高淳县安监局局长 孔令钊 秦淮区公安分局科长 焦建华 秦淮区建设局局长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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