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委字[2004]061号 
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当前,全市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人大、政协”两会将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罗志军书记、蒋宏坤市长对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做了专门指示,陈家宝常务副市长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南京分会场做了具体部署。然而,近期,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却呈上升势头。12月17日6时40分,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公司出现16线溜井塌方征兆,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撤离,11人安全撤出地表,3人被堵井下-70米处,有关部门、江宁区政府正组织抢险。12月18日16时10分左右,南京恒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盖办公大楼时,当施工人员砌墙到2米左右时,墙体从1米处倒塌,当场砸死2人,砸伤2人,其中1人在医院抢救时身亡,另一伤者正在抢救。这两起事故的发生给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再一次敲响了警钟,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陈家宝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建设平安小康、平安南京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麻痹大意,疏于管理。要在组织上强化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第一把手的安全责任。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要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此基础上,区、县政府要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针对安全生产的隐患,研究并采取严密措施,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把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已经发生安全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尽快查明原因和责任,对相关当事人和领导者作出严肃处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二、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安委会统一组织下,集中有关方面的力量,结合自身特点,针对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针对当前防火特点,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及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企业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二是加强运输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现象。严格乡镇渡口的安全管理,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的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三是加强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冶金、建筑、非煤矿山以及水电、燃气、热力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反复深入细致地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检查,排找隐患,堵塞漏洞,防止在农村道路交通、农用船舶、烟花爆竹私产私销、非法作坊等方面引发重特大事故;五是加强冬季建筑施工现场检查。针对施工企业年底前抢竣工、抢结构封顶的特点,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六是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安全管理。今年是我市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力打击非法贩运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检查一定要细致、扎实并适时开展夜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总,于05年元月20日前上报市安委办。 三、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行政执法 全市井下矿山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停产两天,进行以防范井下矿山和露天矿山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市属井下矿山须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县属井下矿山须经安全监察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全市所有的建筑工地法人代表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全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的教育,明确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明确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坚决遏止建筑行业事故高发势头。 同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有关执法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及时下发法律文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认真排查隐患,全力以赴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做到“六个落实”,即:严格按照项目落实、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等六个落实的要求,进行梳理排队,建立档案,对查出来的各种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加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和救灾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隐患迟迟不予整改的,该关闭的要坚决依法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该停业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五、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明确企业责任主体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逐级抓好落实。从五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法人责任。凡发生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法》严肃查处责任人并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二是管理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责任;三是执法责任;四是审批责任。安全生产事项审批,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不负责任、不严格把关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查处审批者的责任;五是领导责任。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起总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各个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体系,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生产评价、评估等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加强节日值班 在出现安全事故时,要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对重大问题要亲自动手抓,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彻底排除,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善后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冬季、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和保卫工作。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落实事故专报制度,实行单位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制定并落实好处理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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