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察简报 第4期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编 2010年4月28日
四月份执法检查情况 一、 受理举报情况 四月份共接各种举报及局交办查处案件6起,结办上月举报案件4起。 二、 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四月份,结合局工作重点,着重抓了3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市列管 12家考核单位开展安全检查,下达整改指令书5份;二是配合危化处完成“4.30”江宁私家作坊爆炸事故现场勘察工作;三是开展“1.15”、“4.9”2起事故调查工作。 三、强化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理念 近期,监察支队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去晨光集团、55所、28所等10余家科研院所,根据市列管单位等特点,结合2009年以来安监总局施行的令比较多、宣传新的法律法规,广范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上门服务、现场学习,对企业安全生产台帐一项项疏理,企业反映比较好,称安监局这次执法检查实在、实用、效果好,查处了问题,并提出整改隐患的办法,受到企业的好评。 四、加大了行政执法调研力度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全面规范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4月11日至17日,由诸渊深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对厦门市在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第24号令方面具体措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丰富了安全监管的知识,取得了“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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