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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简报
2008年第十期

南京市安监局江北分局(高新) 总第10期 2008年10月

  安全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安全与其自身及家庭关系尤为密切,人人都不想出安全事故,可是,不是人人都能遵章守纪。当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需截去肢、指时,自身及家人的悲痛无比伦比,大家应该时时具有高度的警觉,紧绷安全这根弦。
  曾经有位在化工生产第一线操作工人,退休时风趣地说:“现在退休了,能安安全全回家了。”
  在这里,我们愿大家都能重视安全,重视家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你的安全,才是家庭最大幸福……

本期导读

●《江北分局举办高新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班》
●《安全术语》

●《高新区安委员会组织开展“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北分局举办高新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高新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江北分局邀请市安监局人教处于9月17日起连续三天,在高新开发区举办了首届安全知识培训班。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委会主任邵强同志做了开班前的动员,并通报了全区安全工作情况。市安监局丛跃滋局长介绍了安全生产形势与对策,并对南京
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这次学习班上,还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及危害预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预案编制等方面进行学习。

《安全术语》
1“.三同时”:
指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时,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五同时”:
指企业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据统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三违”造成的。
4.“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高新区安委员会组织开展“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政传〔2008〕22号)精神,坚决遏制与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全区安全稳定。9月28日上午,高新区安委员会由安委会主任邵强带队,组织了安监江北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和高新区安委会各责任部门分三组,对全区公用事业设施、建筑施工工地、化工、制药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最大。许多事故案例都说明,由于正确佩戴了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了安全网,从而避免了伤亡事故。事实证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之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一、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三、安全网: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在使用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委会、各市管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现根据省安委会和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区(县)、各市管开发区要按照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宁安委字〔2008〕50号)的要求,在检查期间,及时将检查信息、自查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区(县)、各市管开发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认真抓好近期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请督促整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组查出隐患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努力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市安委会5个检查组将于10月13日起分赴各区(县)、各市管开发区进行化工企业检查与 “回头看”检查,主要采取检查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随机抽查企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的化工企业数要占各区(县)列管的红色监管等级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请各地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汇报材料、台帐资料、辖区内企业名单等。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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