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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 骆琳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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