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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

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江北分局,市列管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运输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现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危化品运输的指示及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22号)、《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夏季高温,酷暑难当,极易因人困体乏、雷电袭击、雨涝灾害等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各地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和汛期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职业敏锐感。切实针对今年气候多变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督促化工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扎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平安世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职能部门抽查等形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依据各自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化工生产储存企业要重点开展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及仓库、露天存放危化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的检查;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要加强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采取通风降温等有效措施降低烟花爆竹仓储场所内部的温度和湿度,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防雷、防静电、报警等装置的检测,确保安全设施运行可靠,确保储存安全;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严格管理,切实加强检、维修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淡季的安全管理及员工培训教育工作。化工企业夏季停产、停机检修较多,这也是易发事故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和落实各项检、维修安全防范措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落实检测和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人现场监督指挥。检、维修期间,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确保检、维修作业科学、有序、监管到位。各安监部门要督促涉及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企业,利用检、维修的契机实施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已实现自动控制的,要督促其加强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本质安全。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要利用经营储存淡季,严格按照国家新规范《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仓储设施的安全水平。要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和台帐,明确流向登记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各类涉危涉爆企业要高度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做好防暑降温和心理疏导工作,防止因人困体乏、心烦气躁致发事故。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危化品、烟花爆竹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夏季高温期间,危化品运输事故频发,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危化品运输安全工作。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危化品委托给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承运。发货单位、运输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加强对押运和限速行驶的管理,严禁超载,严禁性质相抵的物品混装运输,严禁运输车辆擅自停靠在城镇、村庄等人口稠密区域。与此同时,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全面检查,特别是轮胎、制动、接地、油路、电路、水路和消防设备要重点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和安全设施完好;与此同时,要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运输,防止因高温造成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要加强对驾驶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运输安全。

以上通知,请迅速传达印发到相关企业。

 

 

 

 

 

 

                  二年七月十二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712日印发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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