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成功处理氢气瓶爆燃事故 2月13日(除夕)20时48分,位于秦淮区江宁路仁厚里25号101室的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秦淮消防大队夫子庙中队出动3辆消防车赶往现场扑灭大火。 初一上午,秦淮区公安消防大队给秦淮区安监局发来公函,要求处理火灾现场遗留的2个“易燃易爆危险品压力容器”。接报后,区安监局执法人员迅速会同所属白鹭洲派出所民警赶往事故地点,发现“火灾”现场有2个无标识、无使用说明、无压力表的圆形氢气钢瓶,高度1.2m,直径19cm,瓶内满载氢气,一旦氢气泄漏,遇到火花、静电等火源,将会发生爆燃、爆炸事故,且该地点处于居民区,处理不当,后果不堪设想。 为确保安全,区安监局一是立即汇报。将有关情况电话报告市安监局危化处,要求派专家协助处理;二是现场保护。与白鹭洲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设置警戒,劝导过往行人绕道行走;三是鉴定钢瓶。联系区质监局,迅速派人对现场钢瓶进行鉴定。 经专家现场勘察,该钢瓶疑似小型反应釜,因内部装置无相关文字说明,不能随便处理,必须了解氢气产生的机理。区安监局迅速联系当事人,立即进行现场处置,将钢瓶内的氢气在空旷处“放空”,并将钢瓶放置在安全地点,使该事故隐患得以迅速消除。周围的居民感动地说:这2个钢瓶,让我们提心吊胆,没有想到安监局这么快就处理好了,为我们过了一个安全年。
(秦淮安监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