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安监局积极组织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 接到南京市安监局、公安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监字[2008]6号),溧水县安监局立即将文件发送到辖区内醋酸酐从业单位,督促其贯彻执行,同时,联合县公安、商务局迅速开展本县内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 按照文件的工作步骤安排,溧水县安监局此次专项行动已进行到检查整治阶段。12月4日,县安监局牵头公安局缉毒大队和商务局联合行动,前往位于晶桥镇工业园内的南京晶桥香料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醋酸酐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小组分两批,分别对该公司的醋酸酐经营、使用台帐和使用、储存场所安全设施进行核查,登记其购买、使用、销售量和库存量,以及进货渠道和销售流向。最后,检查小组对该公司就醋酸酐专项行动精神再次强调,在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醋酸酐的经营、使用和储存要加强管理,按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醋酸酐遗失、被盗或流入非法渠道。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且,一如既往地做好醋酸酐经营、使用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溧水县安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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