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 专项行动集中治理阶段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切实加强我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按照市安监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监联〔2009〕3号)部署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在动员部署、自查自改的基础上,4月份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切实开展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治理阶段检查工作,从4月份开始,市安监局将对市管考核单位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治理阶段情况进行检查。2010年9月份,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南京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各区县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监管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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