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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监字〔2008〕117号


关于近期南钢公司连续发生二起行车亡人事故的通报

各区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近期在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内连续发生二起行车作业事故,造成2人死亡。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2008年4月30日9时10分左右,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中板厂运行车间行车工李秀芳(女,40岁,六合区人)在粗轧车间吊装粗轧机工作辊扁头工作时,工作辊突然发生滑移,将其挤压在两个工作辊之间,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6月12日17时,溧阳市欣盛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公司南京分公司普工王旭(男,35岁,泗洪人)在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中型轧钢厂改造工程主轧跨外墙钢板安装工程中,爬到A轴线010号与011号柱间走道板上吊装角钢时,被中冶实久公司运行中的行车挤压于行车与011号厂房立柱之间,当场死亡。
  上述2起行车事故进一步暴露了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不严,交叉作业现场协调有误,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起重作业等安全事故,保持好我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平稳势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安监局和有关企业思想要高度重视,接此通报后要立即传达到相关人员,特别是要加强行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要结合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一次以起重作业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制定和落实好整改措施。要坚决杜绝行车工无证上岗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各区县安监局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有行车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度,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全面掌握好外来施工队伍的用工情况,尤其是危险岗位的临时用工情况,坚决制止“三违”现象并要加大对职工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五、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交叉作业现场安全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作业技能培训。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行车 事故 通报
抄送:省安监局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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