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安委字(2005)01号 
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5年1月20日12时,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发生火灾,防水保温层过火面积6000余平方米,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该工程作为我市重点工程发生火灾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市长蒋宏坤,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家宝,市委常委、秘书长沈健,副市长奚永明等领导亲赴现场,指挥事故抢救工作。这起事故的发生给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再一次敲响了警钟,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防火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黄菊副总理讲话精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当前空气干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而且“春节”“两会”临近,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三,引以为戒。各级要在组织上强化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每个环节都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和责任人,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对安全措施承担全部责任。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特别针对当前防火特点,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在此基础上,市、县政府要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针对安全生产和防火的隐患,研究并采取严密措施,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把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到最低限度。已经发生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尽快查明原因和责任,对有关当事人和领导者作出严肃处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二、立即召开重点工程负责人安全生产现场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目前,我市有一批在建的重点工程。为了吸取“1.20” 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市里在当天的事故现场立即召开由重点工程负责人、安全人员参加的现场会。要求他们认真吸取“1.20” 火灾事故教训,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建设平安小康、平安南京的高度,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任何时候、任务情况下,都不能麻痹大意,疏于管理。同时,迅速开展一次本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一是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塔吊装置的安全;二是检查对深基坑支护系统、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监控措施;三是检查高处作业设施设备。强化高处作业设施设备的工具化、规范化、标准化,淘汰钢管井架、滑杆吊等落后中小型设备;四是检查施工用电。无论大小工程均要有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五是对消防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灭火器材配置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不善等各种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坚决不留死角。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加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和救灾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对新竣工建筑物,凡未通过消防验收的,一律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会公众活动的安全监督 各部门要将大型社会公众活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对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措施不到位,活动场所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安全监管部门要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严防公众活动场所发生事故。举办大型活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应具备与活动形式、参与人数相适应的安全条件。举办大型活动的方案和预防事故的预案必须齐全、完备和可行。对不经审批及上报备案,擅自举办大型活动,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发生者,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办单位、组织部门、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责任。 四、强化消防执法和执勤备战工作 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消防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下发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对发生火灾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机制,配齐配足灭火救援装备和器材,加强执勤备战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要确保灭火救援过程中消防官兵的安全。 五、大力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教育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倡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和风尚,使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强烈的安全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技能。各单位也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预防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安全消息,宣传安全常识和法规,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OO五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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