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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江苏省木制家具 

 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

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印发的《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南京市木制家具制造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做好我市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发放前期准备

在落实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到市安监局。

《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试行)》请在省、市安监局网站下载。

 

附件: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11170号) 

 

 

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职业危害  现状评价  规范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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